一張十元的學習單 ◎江思妤(人本三重青少年基地館長)

十元可以買到一包鋁箔包飲料、一包點心或一個麵包,但我第一次知道,一張學習單也需要花十元購買。

那一天,國二的孩子一進到三重青少年基地,就愁眉苦臉的說功課不會寫,而且明天要交十元給老師,不知道怎麼向媽媽開口。原來,國文課時老師放電影,每個人要在課堂上完成一份學習單,孩子的學習單被老師要求重寫,老師給了一張空白學習單,並且要求孩子付十元。

一張學習單要花十塊錢購買,實在不合理。但孩子比較在乎重寫學習單這件事,我們就先陪著孩子完成學習單。學習單上的問題有:要孩子敘述電影角色是個怎樣的人(共有八個人名);對主角的遭遇的看法;如果是你,你會做一樣的選擇嗎?

沒想到第一題就遇到困難孩子只記得電影裡兩、三個角色做了什麼事,但完全不記得那些角色的名字,更不用說其它配角的名字。還好電影我們有看過,幾個人一起陪孩子回想電影的情節,協助他寫下對角色的看法,終於完成學習單後,孩子說:「字太少還是要重寫。」於是我們又陪著孩子,加字。

功課完成後,孩子開始擔心十塊錢的事。孩子家裡經濟狀況不好,媽媽脾氣也不好。孩子怕被媽媽罵,更怕最後要不到錢。為了安撫孩子,我們先借他十塊錢。為了釐清事情的原委與道理,我們決定與孩子談一談老師的作法。孩子說,班上有七、八個人被要求重寫,他是因為不會寫所以幾乎空白,不是故意不寫,重寫學習單交出去的錢是當班費,從國一開始就是這樣,以前還可以用抄的,這次因為是寫心得,不可以抄。如果沒有交重寫的學習單,就要記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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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完整個過程,我們問孩子,有沒有委屈、不舒服?孩子搖搖頭,說:「習慣了,反正我就是學不會,給老師罵一罵就好了。」這下換我們擔心了,不是擔心孩子被罵,而是擔心那個習慣:習慣委屈自己、習慣不公義、習慣看輕自已的能力。

徵得孩子同意後,我們打電話去學校找校長。校長一聽到花十塊錢買學習單重寫,馬上表示會去與老師溝通,請老師調整作法,至於學生不會而被一再要求重寫的部份,校長相信老師出發點是為學生好;後來老師也在聯絡簿上向家長們說明:重寫學習單要付十元,是為了讓孩子們重視這件事,收的錢也都有進到班費裡,但這樣做的確不太妥當,因此不會再繼續,這次收的錢也會退還給學生。

後來,基地的孩子開心的拿十元還給我們。說,老師把錢退回來了。

孩子很開心,他第一次發現,和校長溝通真的有用。但我們知道,從國一到國二有那麼多個十元,只有退還這次的十塊錢哪能算數?

雖然校長知道一張學習單要價十元不合理,老師願意及時調整作法,並且向所有家長說明也展現了風範,但這件事真正重要的問題是:孩子不會寫,不知道怎麼寫時,只被要求重寫;既沒有機會請教老師,老師也沒有發現學生的問題。用重寫、罰錢、記警告處理孩子的不會,犧牲的不只是孩子的學習,還有老師的教學能力。我們很希望可以與校長多聊聊孩子不會寫作業的事,但當校長口口聲聲說「老師的出發點是為學生好」時,我們也就明白校長只在乎學習單的十元。

錢雖然還了,但那些從國一開始的「沒有學會,只能一直抄寫」的時光,要怎麼還呢?那些從國一開始的「反正我就是學不會、習慣了」的自我否定,要怎麼退回去呢?

還好,我們知道這是個起步,這個退還的十塊錢,是孩子走出「習慣了」的第一步。我們更希望,它也是老師重新看待學生作業的第一步。

 

〈原文刊載於《人本教育札記》272期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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